
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分开,很多人会选择签离婚协议书,痛痛快快地把事儿了了。可这离婚协议书签了之后,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毕竟,大家都希望这份协议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签了却没效力,那不是白忙活一场嘛。下面咱就来好好唠唠这离婚协议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
离婚协议书要想生效,可不是随便签个字就行的。首先,双方得是自愿签订的,不能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比如说,一方以威胁对方家人安全的方式,逼迫对方签协议,那这协议肯定就不算数。其次,协议内容得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像那种约定一方净身出户,还得承担巨额不合理债务的条款,可能就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最后,签订协议的双方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是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签的协议也可能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生效后的对内效力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对夫妻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双方得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协议里约定了财产的分割方式,一方就不能随意反悔。要是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曾经有一对夫妻,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归女方,男方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可后来男方反悔了,不愿意配合过户。女方就把男方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男方按照协议协助女方办理过户。
三、离婚协议书生效后的对外效力
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对外部的债权人不一定有约束力。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里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不过,承担了债务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比如,夫妻共同向银行贷款,离婚协议约定贷款由男方偿还。但银行还是可以要求女方还款,女方还款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四、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的。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比如,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不过,当事人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一方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或者发现协议存在漏洞需要补充修改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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