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来的打工者,办理暂住证是必然的。然而,到底为什么办理暂住证,怎么办理还是好多人不知道的。只是看到别人办理,就跟着办理。暂住证是作为一位外来人员的合法居住证明,它的办理对于外来人员是相当重要的,也是有一定的地理限制的。那么暂住证怎么办理才是对的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下。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六)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通过我的概述,大家是不是对暂住证怎么办理才是对的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对外出打工者有一定的帮助。暂住证是公安机关为了方便流动人口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因此也期盼大家要多多配合,以保障我们的生活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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