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对证人发问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民事诉讼中对证人发问的方式有哪些?

在办理民事案件中,证据常常是案件进展的重要凭证。所以,证据对于此类诉讼案件的影响十分巨大。因此,当事双方都需要尽可能多手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意识判罚有利于自己一方。那么,民事诉讼中对证人发问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证人询问方式有哪些?

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两者的区别是一种对抗与非对抗的区别。从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司法实践来看,英美法系国家多实施交叉式询问,大陆法系国家则多实施职权式询问。日本民事诉讼庭审调查中,呈现出当事人交叉询问和法官职权询问结合的状态,不是单纯地交叉询问,也不是单纯地职权询问,可称作结合式询问。此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询问也有一些特殊的方式,可称作特殊式询问。这四种询问方式,各有不同的询问程序。

二、如何确认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力?

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求法官不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法官还应具有全面的社会知识及审查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不应因为证人易受认为、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否定其证明力,应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对其效力予以确认。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5、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提供多份相互矛盾证言,且证言重叠即证言反复,法院又无法查清的,应确认证言无效。

可以知道,证人询问的主要方式包括交叉询问等多种,但在实际案件中,因为交叉式可以较快解决有关疑问,应用最为广泛。与此同时,庭审法官也可以一句具体规定直接提问。而且这都会和判决结果直接相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中对证人发问的方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诉讼法讯问案件类型中对侦查讯问的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格式不对有问题吗?
遗嘱格式不对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只要遗嘱的内容合法且真实有效就可以认定为有效遗嘱,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也可以直接咨询司法机关,或者律师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性认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诽谤民事诉讼状的格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污蔑诽谤民事状 自诉人: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 被告人:于××,女,××岁。 案由:诽谤案 诉讼请求: (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 在此,我请求人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第171条之规定,对于××的行为进行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 (1)证人证言两份。单位同事赵××和何××各出具证言一份; (2)住院证明一份。 此致 ××××人民 自诉人:雷×× 代书人:××律师 ××年×月×日 污蔑诽谤民事材料 1、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诉讼需具备哪些形式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之规定,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被告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状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法人写明其全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是其他组织、写明其全称,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和代理权限;
(二)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的来源、种类、证明对象、证人姓名和住所。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原则上要有具备以上内容的状。但在出现当事人的书写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包括文化水平、书写能力的困难和经济上的困难同时具备,这时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原告所记录的内容,签字捺手印。
二、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中断后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吗
在诉讼时效中断以后对方发来票函的这种行为会再次中断诉讼时效,对方发票函的行为视为认诺的行为,或者在对方下发的相关函数当中不承认当事人所陈述的相关事项,只要双方当事人整个过程都在积极处理这件事情,诉讼时效随时随地可以中断。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起诉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由人民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状是原告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调查核对。人民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质证对方发票?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法谚曰:证据是诉讼之王。司法裁判通过证据来认定相关事实,而不问案件的客观情况,证据是否充分、证据链是否完备直接影响裁判结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中强制执行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中强制执行的方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直接变卖。由人民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其中第6条和第8种是典型的合同责任。修理、更换、重作的责任通常发生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所交付的物有质量瑕疵时。支付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则是发生在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或法律规定违约金,义务人违约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格式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诉状书一般用A4纸就可以了。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就一份好的离婚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吵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时所送交人民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的时间。 书一式三份,人民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即可。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上诉的时候遇到了点儿麻烦,就想问问大家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格式怎么写?
[律师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河南省,身份证号为 ,现住浙江省安吉县。系本案受害人。
  被告人:李文,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云南人,身份证号为 ,暂住浙江省安吉县。现在押于浙江省安吉县看守所。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二、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医疗费6000元、生活补助费2000元、误工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 50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1月18日晚8时左右,我在饭店吃饭回来,碰到李文勇。我问他:“你用了我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怎么不给我洗一下,弄得杯盘狼藉的?”他就骂我,还说“老张,你太不上路了”,并拿凳子往我砸过来,刚好砸在我鼻子上,将我鼻骨打断。于是我就报了警,警察将我们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我的鼻子疼痛难忍,流血不止,虽经医院诊治,做手术缝了几针,仍未完全治愈。经法医鉴定,我受伤程度为轻伤。具体事实参见检察院的起诉书。
  我认为,被告人李文勇目无国法,随意伤人,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严惩。李文勇的恶劣行为使我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为了治疗鼻伤,我已经花费了3000多块钱,仍然没有完全治愈,我也没有更多的钱住院做手术治疗;我每月收入7000元,但为了看病,耽误了我的全部工作,所以我要求被告人李文勇赔偿我医疗费6000元、生活补助费2000元、误工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 50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元。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原告人:张某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事诉讼中对证人发问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