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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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我国《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目前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主要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很多普通公民在看到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这两种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条件限制都是不一样的,关于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小编这就详细的为大家阐述一下。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的5个区别:

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

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

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

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第二步,提交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三、有限公司可以没有股东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规定了不可以没有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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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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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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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有限公司既是法律主体,又是纳税主体。公司依法成立后,就成为具有人格特征的法人企业,具有许多与自然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签订契约、应诉和等。公司同时又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公司实现的利润,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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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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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3)、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2、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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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三、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责任承担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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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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