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务人财产都有什么基本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财产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基本范围包括:一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像货币、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如这段时间内债务人的投资收益、经营收益等;三是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财产除外。
二、债务人财产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其包含项目通常有:
1.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2.流动资产:像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等。
4.投资权益:对其他企业的股权、股票、债券等投资。
5.未到期债权:债务人对他人享有的未到期的债权。
6.追回财产:包括因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而被追回的财产。
三、债务人财产转移,可不可以申请撤销
1.债务人转移财产,符合条件债权人可申请撤销。如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
2.若债务人低价转让、高价受让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也能请求撤销。
3.撤销权范围以债权为限,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自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行为发生5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当我们探讨债务人财产都有什么基本范围时,除了明确其基本范畴,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债务人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财产分配的顺序和规则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与债务人财产的基本范围紧密相关。如果你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分配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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