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破坏监管秩序罪侵犯的是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
二、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规定不同。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犯脱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破坏监管秩序罪,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等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时,法院会结合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综合判定。比如脱逃过程中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恶劣程度等。
三、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标准是啥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为:
只要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脱逃行为,不论是否得逞,都应立案追诉。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定行为包括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其立案标准要求达到“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导致监管场所正常秩序严重混乱等。
当我们了解了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罪犯实施脱逃罪或破坏监管秩序罪后,其在量刑上是否会因犯罪情节之外的因素而有所不同,像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另外,这两种犯罪行为对罪犯后续的服刑改造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你对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量刑细节、犯罪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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