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区分购房定金和订金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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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为了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额度,买方违约不返还定金。订金则不是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备担保性质。订金具有的是预付款的性质,达成合约后付尾款。卖方违约退还订金,买方违约可以索要订金。
如何正确区分购房定金和订金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般都会被要求开发商交纳购房定金或者是购房订金,但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代表的法律意义也完全不同,自然对产生的法律效果也是不一样的。作为购房者区分清楚购房定金和订金,其实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那么如何正确区分购房定金和订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正确区分购房定金和订金

订金与定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适用中,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意义,现将两者的区分简述如下:

1、关于定金定金是担保表现形式之一,为金钱担保。依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2、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亦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干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二、未签购房合同订金能否返还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如有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一般情况,开发商在要求购房者交纳购房订金时,会与购房者签订相关的协议,购房者要仔细查看协议内容,比如对订金返还条款的审查等等。如果日后买房不成,在符合订金退还的条件时,购房者要及时向开发商主张。如果开发商拒绝甚至是因此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要懂得如何维权,必要时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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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2、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3、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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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
“定金”还是“订金”,哪个退哪个不退,确实困扰了不少人。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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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和订金要怎么区分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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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1、含义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具有法律效益而订金作为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不同。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订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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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选择学区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正确选择学区房 一、学区房也有“山寨版” 抓住中国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学区房成了楼盘的促销手段。现在很多学校周边新建了许多新盘,都说有优先就学权,这种宣传其实不是都很准确。就郑州而言,小学和初中按照“划片”方式就近入学,也正是因为划片入学原则,才有了学区房这个名称。 一般来说,教育部门划分学区的原则是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合理匹配教育资源,如果区域内当年入学的学生数量超过区域内教育资源承受力,就会进行调整,可以说每年都会微调。所以,学区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家长们选学区要看清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里面有明确的学区划分界定,孩子的学位才靠谱。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业主子女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有时候甚至一个小区都不在一个学区。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就近入学”中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概念,而非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某一所学校最近就能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某一所中学近就能就近入学。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有些楼盘不管三七二 十一,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并宣称自身为“学区房”,其实楼盘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在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学区房”,则一定要当心。 二、关键“学位”是核心,莫听开发商瞎预测 “购买学位房大多是无奈之举,很多家庭已经有了房子,但为了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才不得已购买学位房。”据美华房产总经理乔小勇介绍,购买学区房大多为“过渡”,在这种情况下,学区房的“学位”显得十分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买了学区房不一定能得到某校的学位,还要看所购房子是否学位已经被占用,如果被占用,那么即使你购买了房子也得不到该学校的学位。因此,家长们在给孩子买学位房时,一定要记得查清楚该房子的学位使用情况和原户主是否已经将户口迁出等。 很多老龄学位房,若脱离了“学位”进入市场,估计再降价3成也未必有人愿意接手。所以,买入前第一点就是要在各区教体局网站上,看清楚所在片区的学区图,千万不要用名校学位房的价格买了个普通学位房的物业。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项目是期房,要等一两年后才交房,这时置业顾问会做出“预测”:等到一两年交房后,距离项目仅一公里的某重点中学极有可能被划进学区。但是,学区是否变动、会如何变动都不是开发商所能预测的,所以是不是学区房存在变数。 三、建议应早做准备,注意法律保障 很多开发商在推出楼盘的时候,喜欢打上“学区房”标签,但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口头承诺永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在确认购房前,一定要求开发商拿出书面文件,比如和学校合作办学的协议或合同等;还要到当地派出所确认,楼盘是否在你的意向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有些楼盘并不处于某学校所在学区内,但商家通过“花钱”,购入了一些该校的入学资格,这就是所谓的“学位房”。比如,建业贰号城邦与省实验中学就有合作,可以保证该项目业主子女入学。“我们项目与学校签订了一份20年的合约,保证业主子女可以上名校。”建业贰号城邦置业顾问赵静介绍说。 但是,如此得来的入学资格毕竟有限,即便有些“幸运儿”拿到了开发商所购入的入学资格,也同样会受到诸多入学限制。所以,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初期,尽量通过相关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来了解情况,以免追悔莫及。 此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是,一般开发商都是在楼盘建设中后期才与相关学校确定合作关系,前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选择“学区房”,购房者还需擦亮眼睛。 四、买房要趁早,以免临时乱阵脚 一般来说,从购买成功到入学报名,很多学校都是有条件的,譬如:很多学校要求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报名入学。与此同时,父母也要了解该校对户籍年份是否有规定。 “一般来说,买学区房的家庭都应该提前准备好,比如说小孩儿上幼儿园时,就应该考虑到小学,甚至是未来中学。”二十一世纪不动产郑州区域总经理助理王川建议,购买学区房不能太过心急,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 五、学区房虽好,仍需量力而行 “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这样的广告词同样适用于学区房,学区房虽好,价格却普遍比同区域其他房源要高。对于一般工薪阶层家庭来说,购买一套学区房本就不是一件易事,无论是置业还是二次择校而居,一定要量力而行。购房者需结合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选择适用的房型和楼盘,以免对家庭生活造成过大影响。另外,如果可以的话,尽量选取小学、初中兼顾的学校,这样也可为孩子创造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六、除了关注学区,还要注意宜居 学区问题是家长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这就会导致他们对于房价、品质、环境、配套等其他方面考量的缺失。但实际上,这套房子牵扯到孩子和家人短则几年、长至几十年的居住问题,千万不可马虎。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周边环境嘈杂混乱,这都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反而得不偿失。因此,购房者在选购学区房的时候一定要多方考量,确保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的生活学习环境。 七、买房莫盲目,适合最重要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每所学校也都各有偏向,因此并不是只要是重点学校就真的适合孩子的发展。只有当学校的教育模式与孩子的个性气质相匹配时,这样才能限度地挖掘孩子潜能,促进他的全面发展。因此,家长们在挑选学区时,一定要根据孩子发展特点全方位考量,选最适合孩子的,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最终目的。 八、购买学区房“四个注意” 1、多登录各区教育系统网站,查询了解目标学校具体的学区范围,并适时留意各个学校的学区变动。 2、如果户籍地址已有常住户口存在,户口迁移这一过程必须要在交易结束前完成,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房之后办户口迁移,逾期每天交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要摸清各个学校对学位的特别规定。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的学校学位越紧张,各个学校细则大不同,有的学校学位实行排名制,有的则优先入户时间,所以目标学校对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必须事先打探清楚。 4、鉴于户口已迁走、学位仍被占用的情况偶有发生,置业者需搞清楚该房学位是否已被占用。如该房学位已占用,则该学位使用将受到一定限制,如小学在6年内不能使用,而中学在3年内不能使用。因此,合同中除户口迁移之外,应明确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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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教育部门划分学区的原则是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合理匹配教育资源,如果区域内当年入学的学生数量超过区域内教育资源承受力,就会进行调整,可以说每年都会微调。所以,学区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家长们选学区要看清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里面有明确的学区划分界定,孩子的学位才靠谱。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业主子女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有时候甚至一个小区都不在一个学区。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就近入学”中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概念,而非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某一所学校最近就能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某一所中学近就能就近入学。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有些楼盘不管三七二
十一,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并宣称自身为“学区房”,其实楼盘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在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学区房”,则一定要当心。
二、关键“学位”是核心,莫听开发商瞎预测
“购买学位房大多是无奈之举,很多家庭已经有了房子,但为了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才不得已购买学位房。”据美华房产总经理乔小勇介绍,购买学区房大多为“过渡”,在这种情况下,学区房的“学位”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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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项目是期房,要等一两年后才交房,这时置业顾问会做出“预测”:等到一两年交房后,距离项目仅一公里的某重点中学极有可能被划进学区。但是,学区是否变动、会如何变动都不是开发商所能预测的,所以是不是学区房存在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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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购房前,一定要求开发商拿出书面文件,比如和学校合作办学的协议或合同等;还要到当地派出所确认,楼盘是否在你的意向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有些楼盘并不处于某学校所在学区内,但商家通过“花钱”,购入了一些该校的入学资格,这就是所谓的“学位房”。比如,建业贰号城邦与省实验中学就有合作,可以保证该项目业主子女入学。“我们项目与学校签订了一份20年的合约,保证业主子女可以上名校。”建业贰号城邦置业顾问赵静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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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是,一般开发商都是在楼盘建设中后期才与相关学校确定合作关系,前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选择“学区房”,购房者还需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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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从购买成功到入学报名,很多学校都是有条件的,譬如:很多学校要求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报名入学。与此同时,父母也要了解该校对户籍年份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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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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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 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 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 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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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二、购房者签订上述条款需关注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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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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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如果不放心,可以立公证遗嘱。立完遗嘱送公证机关(需要交纳公证费)即可,不用请律师。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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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星期在北蔡看好一套新的二手房,房型,价格,地段都是我喜欢的,所以我很动心的,想这星期有时间去签购房合同。所以想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补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才正确呢?
[律师回复]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购房者需要签订的一个是认购书,第二个便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比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一、应该明确地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房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能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三、要明确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政策较紧,因此会涉及到购房者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因此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约定责任,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何处理。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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