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要明确房产归属性质。若该房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则男方占60%份额,女方占40%份额。
若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该房产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父母明确声明房子只给男方,那女方就无权分割。关键在于出资情况及父母有无明确赠与指向,以此来准确划分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二、双方父母买房,离婚房产归属咋判定
双方父母买房,离婚时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定。
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若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若双方父母按份出资,可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该房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产权分割需分情况而定。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探讨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过程中,我们明确了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下的分割方式。除此之外,还需关注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值,对于按份共有的房产,增值部分通常也按出资比例分配;对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其增值若属自然增值,一般仍归个人所有,但若有另一方贡献,增值部分的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对离婚房产分割,包括增值部分分割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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