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同居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为一般性赠与,如日常小额礼物、开销,通常视为无偿赠与,交付后赠与人不能要回。因为此类赠与是基于增进感情目的,且价值不大,法律认可其完成交付即生效。
若赠与财物价值较大,像房产、车辆等,或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等,当双方未结婚或同居关系结束,赠与人可主张撤销赠与要回财物。依据法律规定,这可视为附条件赠与,条件未达成,赠与人有权撤销。不过,主张撤销需提供证据证明赠与性质和财物价值等情况。
二、同居期间赠与财产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赠与财产的处理需区分情况。若为一般性日常消费赠与,如小额的衣物、礼品等,应认定为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
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购房、购车款等,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赠与。当双方未能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若受赠方拒绝返还,赠与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同居期间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且不具有上述特殊目的,一般视为无偿赠与,交付后赠与完成,赠与方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三、同居期间赠送的房产该怎么认定分割
同居时一方送房产,先看有无书面赠与协议,有的话依协议办。
没书面协议,要综合考虑。房产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赠与人有明确赠与意思,可能认定赠与成立。
分割时,已过户给受赠方通常归其所有。但赠与人因赠与生活困难,会依公平原则适当调整。
实践中结合同居时长、双方对房产贡献等判断,像一方出资装修维护等也会考虑。总之依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判断。
当探讨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时,还需关注相关的一些情况。比如赠与财物的性质,若为具有特殊意义的小额赠与,像节日红包、表达爱意的礼物等,通常很难要回;但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房款、购车款等,在分手时可能有要回的可能。另外,赠与财物时的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据也至关重要,会影响最终能否要回财物的判定。若你对同居期间财物赠与及要回问题还有更多疑问,不知如何处理,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