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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合作的风云变幻中,一份看似普通的合作框架协议却引发了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然而项目结束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前期投入的费用,这让案件陷入了错综复杂的困局。
明确合同性质
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她和团队全面核查了各类关键证据,仔细分析协议内容。发现虽名为“框架协议”,但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且原告已实际履行。同时,考虑到项目系国有资金投资,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代理思路。
反驳被告抗辩
面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审计报告不合法”的抗辩,蒋顺花律师重点举证。通过《授权委托书》证明履约主体合法性,用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以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费用认定依据。
锁定举证后果
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缴纳鉴定费。蒋顺花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巩固了原告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庭审中,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助力原告追回前期运营筹备费及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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