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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赣XX民初XXXX号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达成口头租赁协议。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起诉,然而案件初期,由于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等问题,原告面临着极大的败诉风险。此时,丁云龙、魏X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
厘清关键关系
案件伊始,原告的主体资格成为首要难题。丁云龙律师首先提交《委托协议》,以此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成功解决了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败诉隐患。同时,律师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锁定了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整策略应对反诉
庭审中,丁云龙律师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而被告提出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妄图让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有效应对了反诉风险,避免了赔偿责任。
胜诉回款实现逆转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在不利的初始局面下,丁云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务实的策略,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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