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下商业活动频繁的背景下,合同类纠纷日益增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蒋顺花律师,这位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逾期交房和规划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委托人退还购房款等。蒋顺花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锁定核心争议。因为早年在北京大学自学考试中接受过系统的法律逻辑训练,所以她深知梳理事实脉络的重要性。她深入核查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还实施了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同时,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该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
接着,蒋顺花律师协助委托人固定关键证据。凭借近十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执业经验,她清楚哪些证据对案件至关重要。她整理出2022年12月向原告邮寄的《延期交房告知书》,证实已提前告知延期事宜;2023年3月24日的《交房通知书》,证明委托人在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内通知原告收房;2023年5月26日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证实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证明规划变更已依法审批公示,且未涉及案涉房屋核心要素,不影响使用功能。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由于长期处理合同类纠纷,她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有着深刻的理解。她指出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二被告支付服务费等。蒋顺花律师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核心思路推进代理工作。她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因为对合同类纠纷的深入研究,她精准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各项款项均由XX公司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XX公司的合同义务仅为接收设计成果、提出评审意见,从而明确提出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的抗辩意见。
针对原告“视为确认”成果的主张,蒋顺花律师凭借多年积累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对设计成果提出明确异议,“视为确认”的前提不成立。同时,她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部分合同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依据在法律研究和实践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她主张合同部分无效且双方均有过错,原告无权要求无付款义务的XX公司承担责任。庭审中,她的代理意见得到法院充分采纳,成功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律师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为处理同类实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标尺。她通过精准的事实梳理、有效的证据固定和合理的法律辨析,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彰显了其在合同类纠纷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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