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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就像一团迷雾,常常让案件的事实认定陷入困境。在黄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石晓波律师凭借细致的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为案件带来了新的思考。
证据初查,锁定关键问题
石晓波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投入到对案卷的查阅工作中。他一页页仔细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黄某虚构身份、项目支出以及代借款项截留等指控,石律师着重审查相关证据。他发现,虽然黄某冒用了“xx汇通公司投资总监”的身份,但这并不必然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实际履行合同。于是,石律师开始深入研究黄某在项目中的实际行为。
深挖资金流向,明确性质界限
为了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石律师对资金流向进行了深挖。他调取了黄某的资金流水,详细分析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对于项目前期的购车、差旅等支出,石律师根据会议记录和差旅记录,确定这部分属于合作成本,不认定为诈骗。而对于后期以虚假理由索款和截留借款的部分,石律师则重点审查其主观意图和资金的实际去向,以此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
精准划分时间段,还原案件真相
石律师注意到时间节点在定罪中的关键作用。他将案件划分为“2019年真实运作期”与“2020年后虚构推进期”。在真实运作期,项目有实际推进,相关支出属于合作成本;而在虚构推进期,黄某以虚假信息索要钱款,非法占有目的明确。通过精准划分时间段,石律师还原了案件的真相,为辩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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