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买卖赃物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强调“明知”是赃物,如果确实不知是赃物而进行买卖,不构成此罪。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明知”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交易时间是否异常等。
二、买卖赃物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量刑
买卖赃物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及涉案金额等影响量刑的情节。
三、收购赃物不知情是否会有法律责任
收购赃物不知情一般无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等。若确实不知情而收购,不符合该罪主观要件,不构成犯罪。
但可能有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等赃物。若原所有权人要求返还,收购人应返还,可向出售人主张赔偿损失。收购时应尽合理注意义务,若交易价格明显过低、交易场所不正规等,可能被认定存在重大过失,要承担相应责任。
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时,除了“明知”这一认定关键点,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行为人部分“明知”,即对部分赃物知情、部分不知情,该如何定罪量刑呢?还有,在掩饰、隐瞒的行为完成后,行为人主动退还赃物的,又会对量刑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较为复杂。如果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法律适用、案例分析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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