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段彪永律师于201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53xxxxxxxx399447,现执业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昆明,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在教育背景方面,他拥有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专业职称与行业职务
段彪永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并且是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尤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和经验。
执业理念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他都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种理念贯穿于他执业的每一个环节,也是他赢得客户信任的重要原因。
擅长领域
段彪永律师的核心执业领域为工伤赔偿。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90%。同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在工伤赔偿领域形成了全面、深入的专业能力。
代表性案件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申请人24000元(8000元/月x3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支持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
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行业内的职务和所取得的成绩,也证明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出色的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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