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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唐先生将房屋委托给成都住XX公司管理,可自2019年12月24日起,该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先生虽胜诉,但面对“空壳”公司,执行回款陷入绝境。此时,郭寿瑶律师接手此案。
深入调查,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公司工商档案和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两人均未实际出资,出资时间约定在2035年。这些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主张担责
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后,郭寿瑶律师代表原告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债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胜诉获赔
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主张逾期利息并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有效,公司违约,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不仅要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还要承担逾期利息,唐先生成功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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