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简介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拥有本科学历。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
2023年XX月19日,董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6日,孟秀律师受董XX近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并到看守所会见董XX。经了解,董XX在微信群收购并转卖“亚XX账号”,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经手营业执照多达二十多个,构成犯罪。7月10日,孟秀律师以律师名义向公安机关申请对董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因不符合条件被拒。后提交补充材料再次申请,最终董XX于25日被取保候审成功。案件经过复杂程序,2024年3月11日,董XX因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故意毁坏财物罪上诉案辩护
2024年6月,上诉人付X因场地权属纠纷损坏XX公司铲车轮胎,一审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付X不服委托孟秀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核事实,确认案件系民事纠纷引发,付X系初犯、偶犯;抓情节,整理付X年龄近70岁、身体状况较差的情况,推动其在二审期间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提辩护,庭审中提出相关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二审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付X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盗窃罪辩护
被告人徐X因窃取两名被害人手机内资金共计20余万元,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质证,针对控方指控的部分盗窃数额提出质疑,削弱控方部分证据效力;量刑辩护,提出徐X具有自首、初犯偶犯、退赔全部经济损失等从宽情节;沟通协调,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沟通,协助当事人落实财产刑担保。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徐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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