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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高管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矛盾错综复杂。程某在公司任职多年,因成就共享计划获得奖金,部分用于购股,但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扣留该笔奖金。双方各执一词,程某认为公司克扣奖金侵害权益,公司则以协议和制度为挡箭牌,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就此展开。
理清法律关系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1000件,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首先梳理双方的法律关系。程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成就共享奖金的发放和使用涉及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杨律师仔细研究《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等相关文件,明确奖金的性质和发放规则。
寻找关键突破口
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称程某不应再主张奖金权益。杨律师指出,该协议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及衍生事项不包括程某的诉请,奖金原本就属于程某,与解除劳动关系无直接联系,且协议中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应属无效。同时,公司虽称项目亏损可扣除购股款项,但未就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杨律师抓住这一关键,强调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
助力胜诉维权
在庭审中,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推理,为程某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了程某要求退回607000元奖金的诉求,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杨友良律师成功帮助程某破解复杂困局,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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