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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离职员工李XX遭遇了一场危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在职期间经营竞争公司致客户流失、业务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索赔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及财产损失等近4000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李XX陷入绝望,随后委托了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为其代理应诉。
剖析索赔漏洞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她发现公司索赔主张虽金额巨大,但基础薄弱,证据不足。在仲裁庭审中,她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的业余劳动或投资不违法,公司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规和损失缺乏法律依据。
击破损失证据
对于公司所谓的“重大损失”,李佳莹律师也进行了有力回击。公司仅提供一份无法与原件核对、签章签名不清晰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及其关联公司相关,更不能证明与李XX工作行为有因果关系。她强调客户关系和商业合同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预期收入损失归咎于员工是转嫁经营风险。
明确责任范围
对于财产损失,李XX认可手机屏幕损坏并愿担责,但公司单方的配件清单和高额损失缺乏依据。李佳莹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价值和损坏情况。最终,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意见,仅支持100元手机维修费,驳回其他全部请求,李XX成功化解了巨额索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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