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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法庭上,气氛紧张。原告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代表满脸焦急,而被告公司则态度强硬。这起围绕《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的纠纷,即将在法庭上见分晓。
锁定争议焦点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协议后,委托乙公司开展筹备工作,投入大量费用。但被告以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为由拒付费用。接受委托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迅速聚焦案件核心,明确两大争议焦点:一是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二是原告是否实际投入资金及费用金额的认定。
多步推进代理
蒋顺花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实则有强制约束力,但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思路。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等抗辩,律师重点举证,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缴费,蒋顺花律师依据规定提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胜诉判决结果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甲公司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自2012年执业以来,蒋顺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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