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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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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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经常不遵守约定违约的行为,大家都是比较痛恨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会发生经常违约的行为。这个时候,我国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约责任的形态

违约责任的形态,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五种:①实际履行(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③支付违约金。④适用定金罚则。⑤赔偿损失。⑥请求减少价款或报酬(适用于买卖合同双务合同)。

【特别提示】

前述违约责任中,下列两对违约责任不能并用:

违约金与定金。《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二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补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素有两个,一是归责原则,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

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①具有违约行为。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

(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

(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

(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①受有损失;②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实际履行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首先就是我约责任的构成,肯定是需要这个合同能够进行履行,也就是说,并不是存在着法律或者说事实上是不能够履行的情况的。还有就是合同当中的一方当事人它是存在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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