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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矛盾冲突错综复杂。被告人刘X驾驶货车避让四轮电动车时侧翻,导致四人死亡,交警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事故存在多因性,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是否有重大过错,刘X对超载的主观故意程度等问题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看似难解的困局。
剖析事故多因性
焦梓铭律师深入分析事故的多因性。他指出,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徐X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刘X在行驶途中为避让四轮电动车才采取措施,且对车辆超载无主观故意,不应就此加重其责任。刘X所驾驶车辆系合格车辆,主观过错相对较小。律师通过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的梳理,试图还原事故全貌,明确各因素在事故中的作用。
争取从轻情节
焦梓铭律师强调刘X具备多个从轻情节。事故发生后,刘X未逃离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联系公司并留在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律师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此外,刘X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律师通过这些情节的阐述,希望为刘X争取从轻处罚。
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四轮电动车驾驶人过错和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但对焦梓铭律师提出的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相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刘X在综合考虑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焦梓铭律师在这起复杂案件中,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和有理有据的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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