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田百川律师,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起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在业内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从业至今,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曾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并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最终杨XX等十余人对杨XX实施殴打,致其轻伤一级,罗XX参与其中对杨XX拳打脚踢。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田律师在案件中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展开辩护。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充分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此案例中,田律师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受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根据退赃等情况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
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挖掘辩护亮点。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决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田律师在本案中兼顾法律惩戒与权益保护,助力赵XX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辩护工作的共性与价值
在上述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中,田百川律师都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共性方面,他都深入了解案件细节,精准定位被告人的犯罪地位和从轻情节,以法律为依据,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在辩护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田律师的工作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为辩护工作找准方向;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最优判决结果;注重教育感化,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践行指定辩护职责,彰显法治温度。无论是在聚众斗殴案还是盗窃案中,他都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田百川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云南丽江的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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