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千件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他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柯XX为了非法获利,在2019年底明知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意向,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他先后4次购买德保苏铁约200株,放置在自己经营的园艺店内培育。培育过程中,部分苏铁死亡或被丢弃,其余部分他以更高价格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时,黄光杰律师介入。他全面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和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不过,法院采纳了黄律师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要求他上缴恢复生态环境成本和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了解法律规定:一定要清楚哪些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主动配合调查:如果不幸涉及违法犯罪,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可以表明悔罪态度,争取从宽处理。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保护国家重点植物是每个人的责任。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律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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