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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纠纷初现困局
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犹如一团乱麻。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历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再审申请人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仍不服。案件涉及复工后工程款结算方式、已支付材料款扣除以及停工损失认定等多个争议焦点,第一次再审判决还让委托人需支付1000万元停工损失,局面错综复杂。
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100件,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面对这起复杂的建工纠纷,他深知责任重大。
精准定性寻找突破口
鲁世超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精准定性。对于复工后工程款,他依据当事人除估算说明外无其他明确约定,且申请人未申请鉴定这一情况,确定维持原审按《情况说明》估算价款的对策。
在材料款扣减问题上,他仔细梳理再审申请人提供的采购、运输、签收等证据,让钢材、商砼、木方款能形成完整链条,说服法院采信这部分证据,将其从总工程款中扣除;对于除锈款,凭借施工人员签字凭证顺利完成扣除;虽然车辆转让款再审中申请人放弃该再审理由,但整个材料款争议处理思路清晰。
对于停工损失,鲁世超律师在重审一审阶段,通过有力的辩论和代理意见,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1000万元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
再审破局减损维权
经鲁世超律师不懈努力,省高院提审此案。在提审过程中,他再次整理证据、阐述观点,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成功破解困局,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以专业和执着,在复杂建工纠纷中抽丝剥茧,为企业破局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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