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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各类合同纠纷层出不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更是常见。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了上千件案件,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法律实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下面以某村民委员会与张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为例,看看他是如何解决此类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的。
明确诉求与争议焦点
在本案中,原告某村民委员会依约交付大棚及土地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原告催讨无果诉至法院,诉求为被告搬离并交付土地、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而被告辩称案涉合同不应解除,土地存在土质问题,免租期应顺延,且相关损失应抵扣租金,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租金欠付数额等方面。
全面举证与质证
法院立案后,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全面的举证和质证。在庭审中,通过提交合同、图片、视频、民事调解书、收据等证据,向法院清晰呈现了案件事实。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依约履行了交付义务,而被告存在未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
推动合理判决
经过庭审的举证质证和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全面审查,最终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要求被告退还案涉大棚及土地,并支付相应租金。虽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但整体上实现了原告追讨租金和收回土地的主要诉求,解决了原告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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