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夫妻之间的感情就像一场漫长的旅程,有时候走着走着就发现彼此的方向不同了,于是选择和平分手。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很多人觉得直接去领离婚证就完事了,可真的这么简单吗?这背后其实涉及不少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是没弄清楚,可能就白跑一趟,甚至还会耽误离婚的进程。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夫妻自愿离婚到底能不能直接去领离婚证。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现在夫妻自愿离婚不能直接领离婚证,因为有离婚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去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王女士和赵先生自愿离婚,他们就需要先写好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三、申请离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夫妻自愿离婚后,即使顺利拿到了离婚证,后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支付等义务。要是遇到这些麻烦,处理起来可不容易,很可能会陷入纠纷。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了。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都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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