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夫妻在结婚是会选择买房,在置办房产证的时候会签上双方的名字。但是离婚以后,夫妻生活的资产需要分掉,如果房产归其中一方名下,那另外一个名字就要去掉。那么,离婚房产证上减配偶名字的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离婚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去掉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五、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可以知道,如果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则双方平分房屋资产,无法减去另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其中一方支付的全部房款或结婚之前自己偿还房屋贷款,那么房产只属于一个人,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减去另外一人的名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