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在交易或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一些误解。比如,有人以为自己买的是某知名品牌的商品,结果到手发现是山寨货;或者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条款,以为是一个普通的合作,结果里面有很多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这些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的行为,当事人是有撤销权的,但这个撤销权可不是能一直存在的,它有一定的存续时间。接下来就详细说说重大误解撤销权可存续的时间。
一、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这里的九十日是一个除斥期间,它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这九十日过去,撤销权就彻底没了。
举个例子,小张在商场买了一款号称是最新款的手机,商家宣传说有很多高端功能。小张买回家后发现手机实际功能和宣传的相差甚远,经过了解才知道这根本不是最新款。从小张知道这个真相那天开始算,他就进入了这九十日的除斥期间。如果他在九十日内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购买手机的行为,之后就不能再行使这个撤销权了。
二、起算时间的确定
确定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起算时间很关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知道”比较好理解,就是当事人明确知晓了导致重大误解的事实。而“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当时的情况,当事人本来应该知晓撤销事由。
比如说,小李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里写明了房屋面积,但小李入住后发现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小很多。其实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后面附了房屋的测绘报告,只要小李稍微看一下就能发现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小李说自己没看报告不知道面积不符,也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从签合同那天起就开始计算撤销权的存续时间。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当事人一直不知道撤销事由,是不是撤销权就一直存在呢?并不是。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这五年也是一个除斥期间,它是对撤销权行使的一个最长时间限制。
例如,小王和小赵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双方产生纠纷。多年后小王才发现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但此时距离协议签订已经超过了五年,那么小王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四、行使撤销权的方式
当事人若要行使重大误解撤销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这时候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
以小赵与商家的交易为例,小赵发现自己买的商品有重大误解后,决定行使撤销权。他整理了购买商品时的发票、商品说明书、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购买行为。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存续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证据难以收集、对方不配合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处理。如果你在重大误解撤销权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资质的律师,他们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