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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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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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具体视情况而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作为朋友明知他人驾驶机动车不准饮酒,而使其酗酒,(也许包括劝酒)显然朋友家存在严重过错。朋友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

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喝醉酒是不能开车的,因为这个时候我们的意识和神智是不清醒的,在这种情况下,极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公职人员乘坐醉驾,这种情况下,公职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看下文学习一下吧。

一、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

具体视情况而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作为朋友明知他人驾驶机动车不准饮酒,而使其酗酒,(也许包括劝酒)显然朋友家存在严重过错。朋友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得知,公职人员乘坐醉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应当是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公职人员没有过错行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公职人员存在着严重的过错,那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我们一定不要酒驾,这样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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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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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醉驾车也有责任吗?
如果乘坐人明知司机醉驾还要乘坐那肯定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这算是在默认犯罪。最佳他不单单是违法行为,只要是当事人醉驾,也就是他的血液含量中,已经在100ml就达到了80mg的酒精,那么他肯定是构成了犯罪的。但如果当事人因为醉驾导致了一人死亡,或者是有其他三人受伤,那么就不单单是危险驾驶罪,而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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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醉酒驾车肇事时作为乘客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醉酒驾车肇事时作为乘客承担责任吗问题解答如下, 驾车人在饮酒状态下,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往往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本人他人造成危害。此时同乘的人如进行劝阻或制止,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对乘车人自己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醉酒驾车肇事时作为乘客是否承担责任
许多乘客明知司机处在醉酒状态,而没有制止,更有甚者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其驾驶,对交通肇事存在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对交通肇事起到了 “姑息纵容”和“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乘车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前的法律法规中,交通肇事只处罚司机,对乘客没有任何的威慑。而法律之所以对人进行制裁,无非是人在能选择善的时候选择了 “恶”。如果乘车人可以选择制止司机醉酒驾车而不选择制止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退一步讲,即便把乘车人制止醉酒驾车的行为归入道德范畴,也属于可用法律加以强制的普遍道德。道德分为“普遍道德”和“特殊道德”。前者是指大多数人信仰的,维系一个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可以为法律加以强制推行。特殊道德则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上人道德”,此类道德应当“法律不强人所难”,不宜以法律加以强制。比如见义勇为等。而乘车人对醉酒司机的制止,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在保障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于此类普遍道德,当然可以用法律加以强制推行。
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势在必行,但还应更具体化。
一、明确对 “醉酒驾车”的 “车”的界定,应限于私家车、政府用车等非营运性车辆;
二、乘车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乘车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或应知司机醉酒驾车;
四、在处罚力度上,对乘车人应坚持适度原则。
公职人员乘坐醉驾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1.醉驾是犯罪(涉嫌危险驾驶罪),酒驾是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犯罪属于触犯刑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对于公职人员的也要依法处理,同时所在单位还要按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受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要给予开除处分,那就意味着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一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保留公职的条件要么是无罪释放,要么是构成犯罪但不判处刑罚,即免除刑事处罚。
4.所谓无罪释放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以无罪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以无罪为由宣告被告人或上诉人无罪。
5.所谓免除刑事处罚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情节轻微为由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或上诉人情节轻微为由其做出构成犯罪但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醉酒驾车,乘客死亡,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驾车人在饮酒状态下,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往往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本人他人造成危害。此时同乘的人如进行劝阻或制止,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对乘车人自己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醉酒驾车肇事时作为乘客是否承担责任 许多乘客明知司机处在醉酒状态,而没有制止,更有甚者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其驾驶,对交通肇事存在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对交通肇事起到了 “姑息纵容”和“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乘车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前的法律法规中,交通肇事只处罚司机,对乘客没有任何的威慑。而法律之所以对人进行制裁,无非是人在能选择善的时候选择了 “恶”。如果乘车人可以选择制止司机醉酒驾车而不选择制止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退一步讲,即便把乘车人制止醉酒驾车的行为归入道德范畴,也属于可用法律加以强制的普遍道德。道德分为“普遍道德”和“特殊道德”。前者是指大多数人信仰的,维系一个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可以为法律加以强制推行。特殊道德则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上人道德”,此类道德应当“法律不强人所难”,不宜以法律加以强制。比如见义勇为等。而乘车人对醉酒司机的制止,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在保障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于此类普遍道德,当然可以用法律加以强制推行。 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势在必行,但还应更具体化。 一、明确对 “醉酒驾车”的 “车”的界定,应限于私家车、政府用车等非营运性车辆; 二、乘车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乘车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或应知司机醉酒驾车; 四、在处罚力度上,对乘车人应坚持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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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乘坐醉驾车有责任吗?
如果公民明知道醉驾并乘坐了醉驾车辆也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一处罚的原则也是为了能够有效的劝阻醉驾行为的出现,如果在出现了醉酒驾驶车辆后,交警部门也是会首先将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当事人的酒精含量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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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朋友昨天乘车回家的途中,明智司机师傅是喝醉酒的还是上车了,乘车人明知驾驶人醉酒乘车出了事故怎么办
[律师回复] 受害人的过错,又称对自己的过失。受害人的过错既不是因故意或过夫致他人损害的过错,也不是违反了对他人应尽的合理注意的法定义务。受害人过错是造成己身损害的过错。但受害人的过错造成己身损害必须是与加害人的过错相结合,没有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加害人的单独行为就不能或很难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从因果关系角度说,还可以认为受害人的过错是致使己身损害的一种原因,没有受害人这一过错原因的介入,其就不会遭受己身损害。本案被告胡有磊作为驾驶人,其在驾驶小客车的过程中,控制着行驶的方向和速度,也决定着行驶的安全。从案件事实看,原告孙永青在乘坐该小客车的期间,既没有参与驾驶小客车的过错,也没有影响胡有磊安全驾驶的过错,仅因为孙永青知道胡有磊酒后驾车,就认为其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难以说得通。其实,即使原告孙永青不乘坐胡有磊酒后驾驶的小客车,该车仍会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可以认为孙永青知道胡有磊酒后驾车仍然乘坐该车是过错,那么该过错也不能成为本案交通事故损害发生的原因,不能认为该过错属侵权行为法理论上的受害人的过错。
  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某人意识到某种危险的存在,自愿地选择面对危险,并且表明免除被告的注意义务,这就是自愿承担风险,机动车是高速运输工具,行驶中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因此,法律对驾驶人的要求极为严格,禁止驾驶人酒后驾车。因为,驾驶人一旦饮酒,尤其过量饮酒,就会导致神志不清,驾驶能力减弱,其驾驶车辆更具有危险性。原告孙永青与被告胡有磊一起饮了酒,自然知道其饮过酒,驾驶机动车非常有危险,但其仍让胡有磊驾驶小客车去帮他办事,并且自己也乘坐该车同往。这说明了孙永青自愿承担胡有磊酒后驾车的风险。
  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要求加害人承担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我们认为,在某种情况下,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但这与受害人有过错相比,更应当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从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结果看,被告胡有磊对原告孙永青的损害后果的赔偿数额不是全部的,其对孙永青的赔偿责任得到适当的减轻。应当肯定,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不过以受害人孙永青有过错作为判决减轻被告胡有磊赔偿责任的理由在法理上不够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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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谁担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乘客上车买票后便与公共汽车经营者订立了运输合同。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定,同时运输方应保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公共汽车公司便负有保证乘客乘车安全的义务。因为公共汽车公司没有履行保证乘车安全的义务,所以公共汽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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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乘车人是否承担责任
醉驾乘车人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后也是需要承担部分的责任的。因为同车人明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可没有进行劝阻,任由酒驾司机开车,无疑是在默许这种违法事情的发生,理应也要受罚。但是负担的责任主要是对受害人的金钱赔偿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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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你好,请问无照三轮摩托违法载人车于三轮有手续齐全农用车相撞,三轮摩托车乘坐人受伤,我们要付责任吗?乘坐的人要承担自己责任吗?
[律师回复] 按照机动车的管理办法。首先确定是机动车的哪一方的主要责任另外,摩托车的驾驶者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摩托车是否有有效的行驶本
1.如果摩托车为主要责任,且有资格驾驶机动车以及具有有效的行驶本,则驾驶员应承担医疗和误工费用;
2.如果驾驶员不是主要责任,且有资格驾驶机动车以及具有有效的行驶本,则由对方机动车驾驶员通过第三方交通强制保险承担医疗和误工费用。摩托车驾驶员有义务关切和安慰伤者;
3.如果摩托车驾驶者没有资担肌曹可丨玖查雪肠磨格驾驶机动车以及更不具备有效的行驶本。则主要责任全部由摩托车驾驶者承担。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驾驶者违反了交通法。这里不管你主动乘坐的摩托车,还是被动乘坐的,实际上均建立了自然协议:驾驶和乘坐。当然,摩托车是不具有载客的行业作用。这样相关部门还要追究驾驶者的相关责任,而你搭错了运输工具。所以,在上述问题上,如果第2个结果出现,你好办一些(对外讲你和摩托车驾驶者是朋友)。反之,你只有先看病,再走法律和协商的程序。因为你上错了车!接受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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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怎样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醉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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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网约车猝死谁来担责
乘客的伤亡,如果是承运人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乘客自身原因或者自身过错造成的,而且承运人履行了尽力救助的义务,承运人则免责。判断司机是否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应当以普通人的认知来判断。下文中,将具体告诉大家“乘客坐网约车猝死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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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乘坐出租车,将出租车门剐蹭,交警认定出租车全责,是否与乘客有关系?是否需要乘客承担赔偿需要乘客承担赔偿?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乘客本身是成人,即使为自身安全着想也该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在出租车司机尽到自己义务后发生事故,应该由乘客和被撞人各自承担责任。因为乘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是否安全的判断力,不管是避免撞到自己还是别人,都有责任注意安全。在司机已经做到安全防范的情况下,乘客没有做到,就该乘客自己或后车(如果后车有责任)担责。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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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此纠纷主要涉及两种法律关系。一是赵某与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关系。该合同真实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第一款:“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要求旅游经营者和其他旅游辅助者,如地接社等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司机与赵某之间的人身权侵权关系。前述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因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司机是否是第三人呢?根据《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六项:“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此纠纷中司机和大客车均不属于旅行社,司机是实际提供旅游交通服务的人员,因此属于旅游辅助服务者,而不是第三人。司机在驾驶中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应对赵某的身体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赵某既可以因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要求旅行社或司机所在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违约责任的认定对于受害人而言在举证方面更为便利。
醉驾会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任何人犯罪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驾能找关系是不行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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