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执业
贾琦律师2017年开始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以刑事辩护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同时兼顾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业务。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还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领域,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近年来办理了上百起在全国和地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销售伪劣产品案
当事人李X被控销售伪劣产品罪。2018年8月,李X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卸货时被当场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达六十余万元。贾琦律师担任李X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证据,证明其社会贡献和悔改表现。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X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判决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案
2018年8月,被告人王X注册文化传播公司,聘任成X为业务经理,以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登记信息,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系南京总部正规企业,所售字画有高升值空间并承诺回购。2020年疫情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公司向23名老年被害人销售字画、纪念币,销售金额总计10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方无鉴定资质;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目的,销售行为属民事纠纷;被害人应对收藏品市场风险有认知。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王X、成X构成集资诈骗罪,王X系主犯,鉴于其坦白、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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