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领域执业背景
杨子兴2010年起执业于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至今已逾十载。他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其中,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他身兼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多重职务,还是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
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当事人是一名因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被指控的被告人。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未获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销售假冒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认为其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梳理。他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在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方面,他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的质证意见;指出现有交易记录包含其他百货货款,不能全部计入假冒商品销售金额。在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上,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告人供述,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同时,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以及自身患病等情况。
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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