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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这一结果让XX公司和XX公司陷入绝望,此时,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决心为当事人扭转乾坤。
精准定位:锁定争议焦点
庞石磊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了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这为后续的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有力辩护:推翻错误判决
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多组证据。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逐一回应反驳。对于赵XX支付款项性质,强调生效判决认定为投资款,一审突破既判力缺乏依据;工程造价方面,仔细核对鉴定意见,维护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利息计算上,指出一审按LPR四倍缺乏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胜诉:挽回巨额损失
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定赵XX支付款项为投资款,对工程造价部分采纳律师观点进行调整,支持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为当事人挽回了百余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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