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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约定男孩随男方、女孩随女方生活。然而5月女方突然起诉变更男孩抚养权。庭审时,女方引导男孩表达想随其生活的意愿,法官初次也认为男孩愿意随母亲,还劝阻男方放弃抚养权,男方陷入了不利的局面。此时,男方委托的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顾丽媛律师介入了此案。顾丽媛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过数百起相关案件。
探寻真实意愿
顾丽媛深知孩子超过八岁,变更抚养权需遵从其意愿。她通过与当事人及其孩子深入沟通,了解到女方因小女儿年纪尚小,精力不足以同时照顾两个孩子,且男孩起初态度不明。在法官初次询问后,顾律师力争让法官再次询问男孩真实意愿。在再次和第三次询问中,男孩明确表示希望不改变现状,继续跟随父亲生活。
促成圆满调解
继续开庭等待判决,男方无疑会胜诉。但顾丽媛考虑到日后双方关系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建议男方在经济上给予女方一定的抚养费补偿。尽管离婚协议约定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情况,男方接受了这一建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既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又保障了双方对孩子的探望权等权益,圆满解决了这场抚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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