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婚姻纠纷
李超律师执业多年,承办案件超16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颇有经验,主要服务个人客户,处理此类案件侧重诉讼。其经办的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中,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因家庭矛盾分居,宋女士前两次起诉离婚未成功,此次第三次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包括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彩礼返还以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
李超律师作为原告宋女士的代理律师,围绕诉讼核心开展行动。组织证据证明双方分居超一年,感情确已破裂;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随母亲生活;仔细梳理银行流水,解释原告大额转账情况,并指出被告涉嫌转移财产;对于彩礼,结合实际情况主张不应返还或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宋女士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彩礼仅需再返还4万元,被告还需支付原告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代理民间借贷案
李超在民间借贷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承办此类案件占比约20%,工作方式同样侧重诉讼。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张称现金出借30万给被上诉人张、冯夫妻,因亲属关系无书面借据,催讨无果后起诉,一审败诉。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李超律师作为上诉人张的代理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电话录音组织论证。指出录音中被上诉人张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万,且款项交付细节与上诉人陈述印证。针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抗辩理由进行有力驳斥,还将录音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形成证据链。最终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上诉请求,认定借款20万事实,判令张偿还本金及利息,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撤销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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