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次年1月登记结婚,9月生育一女。然而,孩子出生后,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常对原告和孩子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带着3岁女儿回娘家生活。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和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时仍坚称夫妻感情未破裂,认为还有继续生活的可能。
杨慧律师分析,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且分居时间长,已无共同生活的可能。孩子年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最终,法院审查相关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明白孩子在不和谐家庭中成长的危害。被告认识到错误,服从判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遭遇家暴或对方不尽家庭责任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
2.证明分居事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3.考虑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感情培养。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幸的婚姻并非无法摆脱,法律会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不要害怕,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杨慧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希望大家都能拥有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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