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出色
田百川律师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覆盖云南丽江。他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并取得本科学历,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熟练的办案技巧是他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的坚实基础。另外,他还担任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不仅体现了社会对他的认可,也展现了他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公众发声的责任感。
多元客户服务
田百川律师的客户类型广泛,在民商事领域,涉及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不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在刑事案件方面,他曾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辩护服务,如在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和赵XX涉嫌盗窃罪的案件中,他作为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抗争。他的服务方式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通过多次会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个性化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在民事案件中,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在刑事案件中,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精准辩护
2025年2月,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田百川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罗XX于2023年7月参与聚众斗殴事件,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案发前,罗XX在职业高中读书,处于休学务工期间,因缺乏有效监管,受朋友邀约参与其中。公诉机关提交了多项证据,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罗XX具有从犯、未成年人、自首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他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田百川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此案中,田百川律师展现了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的能力,以及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争取最优判决结果的专业素养。他不仅专注于辩护工作,更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积极推动家庭和司法形成合力,为罗XX的成长提供助力,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盗窃案全面维护权益
2025年6月,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同样受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赵XX在2023年8、9月期间,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约人民币5690元。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本人也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田百川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赵XX沟通,了解其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发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这一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案卷材料,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从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这一判决让被告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田百川律师在本案中兼顾了法律惩戒与被告人权益保护,积极引导被告人认识错误、配合退赔取得谅解,推动法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田百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辩护领域都积累了显著的业绩。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中,他能够精准定位案件关键,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引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是一位值得肯定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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