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小艳律师就职于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年执业经验,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彰显了一名律师的职业担当。
专业风采,尽显担当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08年执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她牵头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引领团队深耕民商事与公司法领域。
在专业能力上,何小艳律师不断学习、钻研,紧跟法律前沿动态。她专注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四大核心领域,形成了“精准研判、高效处置、全程把控”的执业特色。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注重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务实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何小艳律师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多次应邀对顾问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守护村民合法权益
案情概况
原告王XX、王某系母女关系,均为王家村村民,户口自出生以来一直在王家村。1997年,两人取得王家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013年,王家村部分土地被开发商征用,其他村民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但两原告分配名额被排除。经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向两原告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及利息。2018年,王家村村民每人又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15.5万元,两原告仍未获得,多次寻求救济无果后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过程
何小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研究案件资料,深入了解案情细节。一方面,调取相关证据,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前的判决书等,以证明两原告的村民资格和应享有的权益;另一方面,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摆事实、讲道理,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纠纷。
在庭审过程中,何小艳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辩称,进行了有力反驳。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指出被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强调生效判决已对两原告的村民资格做出认定,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该认定,两原告仍具有被告组织的村民资格,享有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权利。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村民委员会王家村村民小组给付原告王XX、王某土地征收补偿款310000元及逾期利息。
补充说明
案件胜诉后,当事人对何小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何小艳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这起案件也为类似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提供了参考,彰显了法律在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何小艳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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