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辉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起在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她深入钻研婚姻家事与继承法律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她还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和家族财产顾问。
沈辉律师的执业理念是在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客观事实,充分保证客户的利益。她始终秉持诚信、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原则,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在社会责任方面,她积极参与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的普及,为大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助力家庭和谐。
下面为大家介绍沈辉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离婚纠纷二审案件。本案中,沈辉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李XX。一审时,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女儿由刘XX抚养,儿子由李XX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因双方对主要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告知财产分割可另行协商或诉讼。
一审判决后,刘XX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她抚养,并以一审未处理财产分割为由,要求发回重审。沈辉律师围绕上诉请求展开有力抗辩。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她向法庭指出,一审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刘XX在二审反悔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且一审法院基于双方陈述征求女儿意见后作出判决,程序合法。针对财产分割问题,沈辉律师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有分歧且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未剥夺双方诉讼权利,双方可另案起诉,本案无需发回重审。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沈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刘XX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体现了沈辉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当事人对沈辉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称赞她为自己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此案件也为类似离婚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沈辉律师将继续秉持“在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客观事实,充分保证客户的利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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