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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X作为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绿化景观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之一,虽经生效判决确认其在合伙体中占29%份额,有权就工程应收未收款向发包方主张权利,但在诉讼中,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案件形势一度对龚X极为不利。此时,王泽明律师接受委托,为龚X的权益而战。
精准策略定位
王泽明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同时,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形成的证据,构建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
庭审抗辩逆转
庭审中,各被告纷纷提出抗辩。A公司称诉讼时效已过且非适格主体;C公司辩称非合同主体不应担责;B公司则以另案调解书已结清款项等理由抗辩。王泽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对各被告的抗辩逐一反驳。
法院支持胜诉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泽明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龚X诉讼主体资格,逐项核清各被告欠付款数额。最终判决A公司、B公司、C公司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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