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闹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分开。可很多人在冷静期结束后就犯难了,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要在当天去办理离婚手续。要是错过了当天,之前的冷静期不就白费了嘛,这可咋办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离婚所设立的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张三和李四在1号申请了离婚登记,那么从1号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他们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冷静期过了,他们还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是否必须当天办理
其实,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不是必须要在当天去办理离婚手续。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只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行。也就是说,有30天的时间供夫妻双方选择合适的日子去办理。比如,冷静期在10号结束,那么从11号到接下来的30天内,哪天去都行。
三、错过办理时间的后果
要是错过了这30天的办理时间,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夫妻双方还是想离婚,那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以及后续的30天办理期。例如,王五和赵六冷静期结束后,因为工作忙一直没去办理,过了30天,他们的离婚申请就被视为撤回了。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流程。
四、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孙七和周八去办理离婚手续,他们提前准备好了这些材料,办理过程就很顺利。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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