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点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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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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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电气工程总共分7个子分部工程,其中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供电干线安装工程、电气动力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是平时质量监督的重点。平时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进一步分为资料检查和实体检查两部分。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点有什么?

众所周知,电气工程对于我们人类的重要性,也正是因为电气工程的迅速发展才大大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全国各地都有在培养电气工程方面的人才,为此重点建设了多所高校,并且设立了相关的专业,为人类的未来发展打好了基础。关于电气工程,我想避不可谈的就是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总共分7个子分部工程,其中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供电干线安装工程、电气动力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是平时质量监督的重点。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从主体施工完毕到建筑节能验收前这个时间段内。当然,在此之前部分电气照明、电气动力工程的预埋工作以及防雷接地工作也是我们检查的要点。平时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进一步分为资料检查和实体检查两部分。

一、资料检查:

1、各项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扁钢、镀锌管、桥架等等);

2、成套设备厂家型式检验报告(配电箱、配电柜、灯具等等);

3、部分材料进场复试报告(电线、电缆、开关、插座、PVC电工套管)

4、主要分项的检验批及隐蔽资料的检查(防雷接地装置、引下线、等电位、导管敷设等等);

5、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7、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

8、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二、实体检查:

1、检查接地钢筋是否环通,引下线与接地装置连接是否可靠;

2、引下线、均压环、防侧击雷施工是否按图纸要求设置;

3、等电位连接是否可靠;

4、屋面接闪器、接闪带是否环通;

5、室内配电设备的接地和浪涌保护是否设置到位;

6、桥架或者母线槽连接可靠,有保护导体联结;

7、桥架或母线槽内电缆敷设不应过多,盖板平整牢固;

8、桥架或母线支架及伸缩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采用成品三通、弯头,金属支架防腐到位;

9、大型公共建筑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否按图纸要求采用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并预留相关数据上传的协议接口;

10、空调、水泵、电梯等用电设备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要求;

11、动力设备控制开关是否灵活、动作可靠;

12、预埋线管规格、材质是否与图纸一致;

13、线管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线管的间距、弯曲半径、壁厚、防腐及保护联结是否符合规范;

15、灯具、插座的型号是否与图纸设计一致;

16、敞开式灯具离地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17、一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是否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18、插座内接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9、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0、弱电信息箱内是否有专用插座;

即资料检查和实体检查两部分。电气工程本身就是一个谨慎的工作,但是又很繁琐,我们必须要耐心去完成。所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万万不可马虎,希望给你提供的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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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检查水槽、面盆、五金洁具、水管、地漏等与水相关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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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严密性,使混凝土达到清水效果。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模板质量允许偏差项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轴线位移3尺量2底模上表面标高±3水准仪或拉线尺量3截面模内尺寸基础±5尺量柱、墙、梁±34层高垂直度层高不大于5m3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大于5m55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尺量6表面平整度2靠尺、塞尺7阴阳角方正2方尺、塞尺顺直2线尺8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9预埋管、螺栓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螺栓外露长度5–010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移5拉线、尺量内孔洞尺寸5-011门窗洞口中心线位移3拉线、尺量宽、高±5对角线612插筋中心线位移3尺量外露长度10-0.
二、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三、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模板支撑必须稳固,确保几何形状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拼缝须严密,保证砼浇筑振捣时不出现漏浆现象。
2、施工过程中,随时复核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等,施工完后必须再次全面复核。
3、模板施工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及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有防止位移变形的可靠措施。
4、安装模板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坏已安装的模板,以防模板变形。
5、拆模时不得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拆下的模板均应进行清理修整,并涂刷脱模剂。
6、任何一个部位的模板和支撑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严禁私自拆除模板及支撑。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所有模板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质量不容马虎,必须按照检验要求进行,确保质量过关。质量问题没有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也要确保质量符合检验要求。质量控制的方面很多,需要从过程入手,把握各方面的细节,确保最终通过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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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
(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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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气工程)TJ303-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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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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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
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
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
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
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
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
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
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
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
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
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
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
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
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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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 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 的规定 4.3 装饰抹灰工程 4.3.1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整齐顺直内,高外低,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槽)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 的规定 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门窗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并不得少于3 樘不足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6 樘不足6 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并不得少于10 樘不足10 樘时应全数检查 5.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5.1.8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5.2.8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5.2.9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11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2.12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5.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5.2.15 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2.16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 的规定 5.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8 的规定 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5.3.1 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3.2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印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4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3.5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3.6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5.3.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5.3.8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3.10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3.11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 的规定 5.3.1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 的规定 5.3.13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3 的规定 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4.1 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4.2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 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4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4.5 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4.6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4.7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4.8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4.9 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5.4.10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 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4.11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5.4.12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4.13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 的规定 5.5 特种门安装工程 5.5.1 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5.2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5.5.3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5.5.5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6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5.7 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5.8 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5.9 推拉自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 的规定 5.5.10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0 的规定 5.5.11 旋转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1 的规定 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5.6.1 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6.3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5.6.4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6.5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6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7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6.8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验方法:观察 5.6.9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5.6.10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我朋友在建筑装修公司上班,因为刚去,对很多东西都不了解,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0.1 强制性条文 1 第
3.
1.1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 第
3.
1.5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 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 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第
3.
2.3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标准的规定。 4 第
3.
2.9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5 第
3.
3.4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 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 配套设施。 6 第
3.
3.5 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第
4.
1.12 条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第
5.
1.11 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第
6.
1.12 条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第
8.
2.4 条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 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 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
8.
3.4 条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第
9.
1.8 条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 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 内使用。 13 第
9.
1.13 条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14 第
9.
1.14 条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 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 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 第 1
2.
5.6 条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0.2 送检项目 1 第
4.
1.3 条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第
5.
1.3 条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第
6.
1.3 条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第
7.
1.3 条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 第
8.
1.3 条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06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 第
9.
1.3 条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 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7 第 1
2.
1.3 条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0.3 验收用表 207
上述是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的解答。
我们房子马上就要交房了,业主要去做验收,所以我想咨询下这个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标准条文也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
2、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执行的原则是谁严格执行谁。
3、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地方标准可以见各地方建委网站,以其发布的为准,或上国家建设标准网(建设部标准司发布)。北京地区有DBJ和D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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