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补偿性原则是财产保险当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保险法对人身保险是否使用补偿原则没有规定,人身保险当中是否使用补偿原则依保险合同的约定。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补偿原则的适用规定都是相同的。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什么?

人身生命保险一般在保险公司是两种保险,人身保险与生命保险,人身保险是为了保障人的生命活着的一种状态,而生命保险通常是保障人的生命体征灭失后的补偿。二者一般不会混为一谈。但是随着保险公司与时俱进,人身生命保险理赔所适用的原则并不是一样的,原因如下: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补偿性原则是财产保险当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保险法对人身保险是否使用补偿原则没有规定,人身保险当中是否使用补偿原则依保险合同的约定。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补偿原则的适用规定都是相同的。要了解人身保险是否适用补偿性原则,首先你要了解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分类进行说明:

一、人寿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没有补偿一说;

二、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和意外残废为,不适用补偿原则,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

三、健康保险,又可以分为保险、医疗保险和津贴型保险。

是目前广为流行的健康保险,以是否患为保险金给付的条件,与医疗费用无关,不适用补偿原则;医疗保险,不论是意外医疗还是疾病医疗,保险公司都在费用型医疗保险条款中约定了补偿原则,防止被保险人因医疗获得收益,防范道德风险;津贴型保险,以住院天数对被保险人进行补贴,与医疗费用无关,不适用补偿原则。

当今并没有听说哪个保险公司有统一的人身生命保险,但并不排除未来会有的情况,了解保险理赔适用的原则,就可以大概计算出购买那种保险性价比更高,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8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险理赔·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81****94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559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31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什么?
8.9w浏览2024-02-25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怎样的
10w+浏览2023-09-03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怎样的
10w+浏览2024-02-25
我想知道人身伤害赔偿原则是什么?具体参考的法律是什么?结合具体案例做一个简要形象的分析
[律师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br/>过错责任<br/>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br/>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br/>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br/>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r/>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br/>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过错推定<br/>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过错推定原则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br/>(1)国家赔偿责任;<br/>(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br/>(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br/>(4)物件致害责任;<br/>(5)医疗事故责任;<br/>(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br/>2、过错推定责任构成要件。<br/>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时,其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仍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只不过主观过错适用推定确定。但被告也可举证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免除承担赔偿责任。<br/>3、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br/>原告在起诉时只需证明:一有违法行为,二有损害事实,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这三个要件的举证责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过错,不要求原告提供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证据,而是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的过错,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为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诉讼中,被告如果证明不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推定过错成立,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r/>无过错责任<br/>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适用范围。<br/>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br/>(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br/>(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br/>(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br/>(4)动物致害责任;<br/>(5)工伤事故责任。<br/>2、责任构成要件。<br/>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br/>3、举证责任。<br/>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br/>公平责任<br/>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上述即为人身伤害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15浏览
一般人身伤害赔偿原则是应该如何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br/>过错责任<br/>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br/>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br/>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br/>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r/>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br/>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过错推定<br/>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过错推定原则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br/>(1)国家赔偿责任;<br/>(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br/>(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br/>(4)物件致害责任;<br/>(5)医疗事故责任;<br/>(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br/>2、过错推定责任构成要件。<br/>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时,其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仍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只不过主观过错适用推定确定。但被告也可举证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免除承担赔偿责任。<br/>3、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br/>原告在时只需证明:一有违法行为,二有损害事实,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这三个要件的举证责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过错,不要求原告提供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证据,而是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的过错,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为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诉讼中,被告如果证明不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推定过错成立,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r/>无过错责任<br/>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br/>1、适用范围。<br/>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br/>(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br/>(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br/>(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br/>(4)动物致害责任;<br/>(5)工伤事故责任。<br/>2、责任构成要件。<br/>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br/>3、举证责任。<br/>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br/>公平责任<br/>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
42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原则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6****710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51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32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