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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6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他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民事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以诉讼为主。
寻衅滋事案辩护
当事人情况: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均来自大化瑶族自治县,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争议焦点: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起诉,而律师认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律师角色:陈俊全律师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
律师行动:陈律师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随意且有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还提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且有悔罪表现等。
最终结果: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各被告自首、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多起成功案例
除上述案件,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最终林某某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杨某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获缓刑。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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