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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郑XX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郑XX参与网络诈骗团伙,担任财务角色,控制账户接收巨额赃款,建议判处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似乎陷入了难以突破的困局。
理清涉案金额
张卫平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他仔细查阅全部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后发现关键问题。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没有事实依据,郑XX实际在20xx年x月x日才进入诈骗团伙担任财务,仅任职十余天。张律师认为其仅应对任职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而非整个团伙的全部赃款。这一精准的判断,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界定从犯地位
张律师进一步分析郑XX在团伙中的作用。郑XX仅负责简单的资金转账,未参与诈骗的策划、招揽被害人、实施诈骗等核心环节。依据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郑XX属于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这一清晰的定性,让郑XX在量刑上有了减轻的依据。
强调从轻情节
此外,郑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张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刑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详细辩护意见,要求对郑XX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郑XX涉案金额为112444.04元,系从犯且有坦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远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张卫平律师成功破解困局,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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