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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9日,在云南XX县胜境关收费XX附近的检查站点,民警从陈X运输的“广告喷绘材料”夹层中查获疑似毒品可疑物,陈X瞬间陷入这场意想不到的危机。
案件起因
犯罪嫌疑人陈X通过朋友介绍打算到昆明做房屋中介。此前有朋友联系他帮忙送材料。7月18日,陈X到昆明住姐姐家,朋友让人把七卷“广告喷绘材料”送到他这,他分七次搬到30楼姐姐住处。朋友让陈X打车把材料运到武汉XX,并给两万费用,陈X提出物流寄递遭拒。7月19日中午,陈X让姐姐帮忙打车,朋友转一万五千元。启程后不久遇到检查,案发。
胡涛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陈X,了解案情。其团队认为陈X无运输毒品主观故意。胡涛律师书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从多方面分析:材料外观无异常、重量差别细微,陈X难以觉察;报酬合理、搬运淡定、询问物流方式、让姐姐帮忙打车搬运、配合检查等细节,都证明陈X不明知藏毒。律师将辩护思路结合法规形成书面意见,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与承办检察官联系,到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当面沟通并递交意见书。
案件结局
经过胡涛律师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认可辩护意见,认为陈X主观明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涉嫌运输毒品罪,最终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陈X在关押37天后成功取保释放,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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