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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X,原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由新余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交办至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众多证据指向陈XX构成犯罪的不利局面下,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的黄健律师接受委托,为陈XX展开辩护。
不利开局
经检察院审查,涉案单位江西省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与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构成串通投标罪。陈XX作为某公司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为单位利益决定并授意工作人员实施串通行为,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构成串通投标罪。此时,陈XX面临着被定罪的巨大风险。
辩护策略
黄健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陈XX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其所在的某公司亦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黄健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在辩护中着重强调陈XX犯罪情节轻微。他指出,虽然陈XX构成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陈XX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逆转结局
经过黄健律师的努力辩护,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至此,陈XX在看似绝境的局面下,实现了逆境翻盘。黄健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思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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