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熙律师是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服务于云南普洱地区。她自2018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从业以来,她处理了大量的案件,服务经验丰富。2012年7月,李熙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为后续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她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后,于2018年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
李熙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从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办案成果足以看出她的专业能力。她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房产纠纷领域:
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缴纳定金30000元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且需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委托人按约支付定金后,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候通知,后又支付购房首付款207240元,但被告方始终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发现案涉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遂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
核心争议点: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
关键行动: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方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等责任,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实际损失应依法支持。
最终结果: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委托人核心诉讼请求全部实现。
同样在20XX年,另一委托人也遭遇了类似的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情况与上述案件基本一致,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维权。
核心争议点:与上一案件相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普洱XX公司提出类似抗辩。
关键行动:李熙律师采取同样的办案策略,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并针对被告抗辩发表合理合法的代理意见。
最终结果:法院再次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与上一案件类似的判决,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得到满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尾:李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李熙律师将继续坚守法律底线,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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