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交通事故代理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尤其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上经验丰富。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
保险赔偿争议案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上诉人中国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的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情形,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李泽宇作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析案情后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本人签字,也无相关证据。在诉讼中,李泽宇抓住保险公司举证不能这一关键,主张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多主体赔偿案
在“于XX、韩XX、彭XX、于XX与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货车碰撞,于XX死亡。四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李泽宇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即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本次事故的各项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30%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四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合理确定了赔偿责任和金额,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