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复杂棘手的案件让人望而却步。而今天要介绍的何菲娅律师,就凭借着她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在一场复杂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为当事人带来了胜利的曙光。
一、复杂案件陷入僵局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涉及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与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承担的复杂法律问题。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然而两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仿佛陷入了死胡同。
二、律师登场抽丝剥茧
何菲娅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被执行程序中的困境所束缚。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发现了关键线索。原来,被执行公司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存在明显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
三、一审受挫不放弃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但何律师并未气馁。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四、庭审准备充分显实力
在高某及被执行公司、刘某均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律师依然准备充分。她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作为原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出资义务,其转让股权行为具有逃废出资的恶意,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构建完整责任链条
何律师结合《公司法》第四条、第八十八条,以及《九民纪要》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明确指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且具备破产原因时,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仍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六、专业能力铸就胜利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菲娅律师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在其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公司、刘某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高某承担。
何菲娅律师执业已逾六年,拥有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她是律所合伙人,专注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是民事与刑事案件、诉讼与非诉程序的多面手。她曾担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灞桥大队法律咨询顾问,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不下百件,案涉金额超亿元。同时,她还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损失金额近亿元。
在这场复杂的案件中,何菲娅律师用她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正义,也让我们看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风采。如果你也遇到了法律难题,不妨来了解一下这位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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